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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丹棱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丹棱县自然资源局 发表时间:2022-11-14 14:53 【字号: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眉山市非煤矿山共计274座,督察组抽查青神县、仁寿县、彭山区10余座露天矿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生态修复不及时,雨污分流不彻底,防尘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责任单位

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

徐毅

联系电话

37205591

整改目标

完成全县非煤矿山问题整改,加强全县非煤矿山问题排查整治。

整改措施

1.完成全县非煤矿山及排土场的整改。

2.对矿山企业生态修复、落实矿山企业污水收集处理和降尘各项措施及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开展了丹棱县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整治行动。在建页岩砖厂已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修建车辆冲洗池,安装喷淋设备,对已开采矿区进行了复绿,对堆料场铺设绿网;芒硝排土场已修建了收集池、沉淀沟,对裸露矿土已进行了播撒草种进行复绿。

经丹棱经开区、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属地乡镇现场核实,存在问题矿山已按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