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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杨廷芝、张波)
来源:丹棱县自然资源局 发表时间:2022-09-02 10:19 【字号:  

今本人申请,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2017〕4号)和丹棱县自然资源局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丹棱县城市规划区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丹自然资发〔2021〕30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将杨廷芝、张波改变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9月0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文件要求收取杨廷芝、张波改变用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7202891

序号

权利人

土地面积(㎡)

改变土地用途面积(㎡)

拟补缴改变土地用途出让金

(元)

备注

1

杨廷芝、张波

44.5

17.3

3400.00








公示单位:丹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