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208633
通讯地址:丹棱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7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丹棱县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 |
丹棱县齐乐镇 |
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 |
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阶梯教室、食堂、风雨操场、学生宿舍等33648.61m2,配置相关设备设施等。 规划办学规模为45个班,包含初中班和小学班,容纳学生2130人,配备教职工155人,项目建成后全校师生规模为2285人。 |
四川维桢山水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施工期:(1)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周边现有卫生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送至丹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随建设期结束而停止,不会产生累积的污染影响,采取洒水抑尘、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为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禁止午间、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噪声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回收运回基地、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废弃包装送至废品回收站;少量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只要严格管理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气:经通风橱(通风柜)和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SDG吸附剂+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85%)处理后经专用烟道至食堂楼顶高空达标排放(DA002,高度为15m)。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室废水(实验辅助废水、第四次及以后器皿清洗废水)经中和后与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经格栅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眉山市丹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排入丹棱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一般工业固废: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交由经营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格栅池栅渣: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未沾染化学品的蔬果、肉类等废物由市政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培养基、废柴油、废油桶、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沾染化学品的实验耗材、过期化学药品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