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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丹棱生态环境局 发表时间:2024-12-27 14:42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7208633

通讯地址:丹棱县行政审批局一窗受理窗口

邮编:620200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7日

20241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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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市环建丹【2024】22号

2024年12月6日

节能安全玻璃生产线节能安全减排改造及光伏安装项目

眉山蓉沪振川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丹棱经开区

2

关于四川省雅香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冻粑产业园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眉市环建丹【2024】23号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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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