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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4-12-27 14:27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2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208633

通讯地址:丹棱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7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丹棱县丹顶湖调蓄及排涝通道整治项目

丹棱县齐乐镇

丹棱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不改变原河湖道走向。新建的排水管道与原有排水管管径一致,将原有管道挖出后,在原有管道位置上新建排水管道,不增加中观山水库的取水总量,本次仅对旧有管道进行换新。本项目改建主要是为了有效提高治理河段的防洪标准,达到国家相应防洪规定,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废气:喷雾洒水,设置冲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进行覆盖,裸露面铺设抑尘网,加强施工设备管理等降低施工扬尘;开挖土石方临时堆场覆盖或加湿,防止扬尘产生;避免大面积开挖填土方作业,对作业面进行洒水润湿。汽车尾气、施工机械废气,经项目区域扩散后无组织排放,清淤恶臭通过定时喷洒除臭剂、增设临时雨棚、加强管理、减少人为扰动等解决。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及机械冲洗废水、泥浆经建设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用水等,禁止直接外排;基坑废水沉淀后返回河道;排洪道砂土晾晒渗滤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上层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场降尘。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石方(含清淤物)合理处理,尽量回填于项目区内。丹顶湖淤泥经压滤机压滤脱水后,经罐车运输至眉山乾丰基业建材有限公司用于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制成陶粒;弃方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的齐乐镇郭家坡丹名路旁专用弃土场规范堆放。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场。施工人员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