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我县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产生的环境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绿色发展。按照《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眉府办发〔2024〕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办研究起草了《丹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24时止。
联系人:叶建均
联系电话:37208633
附件:丹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丹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