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7208633
通讯地址:丹棱县行政审批局一窗受理窗口
邮编:620200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9日
2024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丹棱县盛元机械厂天然气加热调质炉(两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眉市环建丹【2024】7号 |
2024年4月23日 |
天然气加热调质炉(两套)项目 |
丹棱县盛元机械厂 |
四川丹棱经开区 |
2 |
四川柯美特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6万吨铝型生产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眉市环建丹【2024】8号 |
2024年5月8日 |
年产2.6万吨铝型生产车间扩建项目 |
四川柯美特铝业有限公司 |
四川丹棱经开区 |
3 |
四川立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分子着色母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眉市环建丹【2024】9号 |
2024年5月8日 |
高分子着色母粒生产项目 |
四川立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丹棱经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