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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丹棱生态环境局 发表时间:2023-12-28 15:34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208633

通讯地址:丹棱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5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丹棱县东风水库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丹棱县张场镇

丹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丹棱县东风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渠首工程、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用水量测和灌区信息化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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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施工场地废水(砂浆拌和废水等)、淤泥渗出水、基坑排水、渠底固废清理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混凝土养护和施工区洒水,不对外排放;含油冲洗废水简易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居民房屋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镇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能租用当地居民房屋在施工生活区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作农田、林地灌溉;

运营期废水:无废水产生及排放。施工扬尘:做到“六必须”、“六不准”,距离附近居民较近的区域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围挡顶部设置喷雾除尘设施,封闭施工现场,密闭运输,及时清扫,定期洒水等;在施工场地内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车辆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喷淋、冲洗等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清淤施工过程中将淤泥及时清运、处置,运输过程中采用专用密封运输车辆,施工区域中散落的淤泥及时冲洗,防止淤泥恶臭沿途扩散及影响周边环境。机械废气: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减少机械尾气产生;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噪声: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周期,选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车辆噪声采取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固废:建筑垃圾:其中钢筋、钢板、木材等废品回收站回收;其余的建筑垃圾均可回用;隔油池废油: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工程弃土:开挖的土石方临时沿沟槽上游侧堆放,并对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遮盖,施工结束后多余土石方回填至渠道沿线低洼处并进行绿化植草等,无弃土产生。渠道淤泥:石子部分用于施工回填,淤泥部分用于绿化,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后每日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