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1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环法行处丹罚字〔2023〕15号
2
处罚名称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3
处罚类别1
罚款
4
处罚事由
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导致养殖粪水渗漏
5
处罚依据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七项参照《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川环规【2022】4号)规定。
6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丹棱县宏源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7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91511424MA6B09T07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9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润枝
10
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11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7
12
处罚机关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13
地方编码
511424
14
当前状态
正常
15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