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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宏源生猪)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3-11-20 16:00 【字号:  

行政处罚信息1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环法行处丹罚字〔2023〕15号

2

处罚名称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3

处罚类别1

罚款

4

处罚事由

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导致养殖粪水渗漏

5

处罚依据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七项参照《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川环规【2022】4号)规定。

6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丹棱县宏源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7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91511424MA6B09T07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9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润枝

10

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11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7

12

处罚机关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13

地方编码

511424

14

当前状态

正常

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