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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丹棱生态环境局 发表时间:2023-09-15 09:08 【字号: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9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37208633

通讯地址:丹棱县行政审批局后台审批区

邮编:620200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4日

20239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大深001-5井钻井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眉市环建丹【2023】9号

2023年9月12日

大深001-5井钻井工程(重新报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

丹棱县顺龙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