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五公开 -> 管理公开 -> 正文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3 (金厦熔块厂)
来源:丹棱生态环境局 发表时间:2023-08-25 10:50 【字号:  

行政处罚信息1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环法行处丹罚字〔2023〕03号

2

处罚名称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3

处罚类别1

罚款

4

处罚事由

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5

处罚依据

该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6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丹棱县金厦熔块厂

7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91511424MA62J1GH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9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显华

10

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278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捌仟元整)

11

处罚决定日期

2023/8/14

12

处罚机关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13

地方编码

511424

14

当前状态

正常

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