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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仁美镇卫生院等2家医疗机构在8月专项整治指定任务书核查中发现未进行就医核验等违规行为案
来源:丹棱县医疗保障局 发表时间:2025-11-28 10:00 【字号:  

2025年8月,丹棱县医疗保障局前往丹棱县仁美镇卫生院、丹棱县人民医院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核查死亡后仍产生医保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现场检查,实地查看病历信息,并走访相关人员家属,检查人员发现:1.丹棱县仁美镇卫生院存在未进行就医核验的违约行为;2.丹棱县人民医院存在未实时传输医保信息、未进行就医核验等违约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24版)》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局处理如下:

1.丹棱县仁美镇卫生院:约谈法定代表人,追回违规费用55.53元,收取违约金16.66元,共计72.19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5.5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6.66元已全部上缴。

2.丹棱县人民医院:约谈法定代表人,暂停拨付医保费用,追回违规费用71.36元,收取违约金21.41元,共计92.77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1.3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1.41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