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5〕14号)、《丹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工作的通知》(丹棱财监〔2025〕2号)要求,丹棱县财政局成立工作小组对丹棱县经信和科技局、丹棱县农业农村局、丹棱县水利局、丹棱县大雅堂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会计监督工作,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以上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一致、原始凭证不规范、缺少原始凭证、会计明细账不规范等。
针对梳理出的问题,丹棱县财政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加强管理。
丹棱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