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丹棱县医保局对丹棱县圣丹大药房中隆馨予店等3家零售药店进行了医保基金监管日常检查。检查人员通过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1.丹棱县圣丹大药房中隆馨予店存在结算资料未按要求归档保存、进销存比率超范围的违约行为;2.丹棱县圣丹大药房双桥纪纲店存在药品未明码标价、结算资料未按要求归档保存、进销存比率超范围、串换药品的违约行为;3.丹棱县双桥康贝大药房王平店存在结算资料未按要求归档保存、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的违约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版)》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局处理如下:
1.丹棱县圣丹大药房中隆馨予店:约谈该店负责人,责令该店退回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74元,对进销存比率超范围的违规行为按照违规费用的30%收取违约金52.2元,共计226.2元;限期对违约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7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2.2元已全部上缴。
2.丹棱县圣丹大药房双桥纪纲店:约谈该店负责人,责令该店退回违规费用161.5元,对进销存比率超范围的违规行为按照违规费用的30%收取违约金48.45元,对不涉及医保基金损失串换药品的相关违约行为支付300元违约金,以上共计509.95元;中止协议30日;限期对违约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1.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48.45元已全部上缴。
3.丹棱县双桥康贝大药房王平店:约谈该店负责人,中止协议30日;限期对违约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