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5〕14号)要求,丹棱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排查对象
丹棱县经信和科技局、丹棱县农业农村局、丹棱县水利局、丹棱县大雅堂发展有限公司。
二、排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重点企业。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监督排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三、排查范围
重点排查2024年度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有关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排查时间
从2025年7月开始,10月底结束,具体排查时间以排查通知为准。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袁颖 联系电话:028—37205768
联系地址: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滨河南路40号,丹棱县财政局法规采购监督股。
丹棱县财政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