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4〕15号)、《丹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工作的通知》(丹棱财监〔2024〕68号)要求,丹棱县财政局成立工作组对丹棱县杨场镇人民政府、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丹棱县总工会、丹棱县大雅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会计监督工作,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查找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请休假期间报销差旅费、内控制度不够细化、记账凭证填写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报表编制有误等。
针对梳理出的问题,丹棱县财政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