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检查组对丹棱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人员通过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转嫁费用的违约行为,涉及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8165.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眉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管理补充协议》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局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约使用医保基金,并收取1倍违约金38165.8元。2.约谈医院负责人,限期对违约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8165.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8165.8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