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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恒康精神病医院未严格掌握项目适应证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4-10-14 14:19 【字号:  

2024年7月,天府新区检查组对丹棱恒康精神病医院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人员通过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存在未严格掌握项目适应证的违约行为,涉及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1368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局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约使用医保基金,并收取2倍违约金227372元。2.约谈医院负责人,限期对违约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368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27372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