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天府新区检查组对丹棱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人员通过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违反“七吻合”或与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的违约行为,涉及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2361.5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局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约使用医保基金,并收取违反“七吻合”的2倍违约金24723.02元,与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的违约金2000元。2.约谈医院负责人,限期对违约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361.51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6723.02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