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丹棱县医疗保障局对丹棱县圣丹明生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日常检查。检查人员通过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超范围报销的违约行为,涉及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9.1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局处理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约使用医保基金,并收取2倍违约金38.34元。2.约谈药店负责人,限期对违约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9.17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8.34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