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丹棱县医疗保障局对仁美镇罗沟村卫生二站进行了日常检查。检查人员通过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违约行为,涉及违约使用医保基金65.2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局处理如下:1.责令该站退回违约使用医保基金,并收取1倍违约金65.26元。2.约谈卫生站负责人,限期对违约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5.2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65.26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