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丹棱县医疗保障局对丹棱太极大药房新诚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人员通过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存在未按外配处方进行调配的违约行为,涉及违约使用医保基金1275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局处理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约使用医保基金,并收取2倍违约金25504元。2.约谈药店负责人,限期对违约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752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5504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