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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齐乐镇卫生院违约使用医保基金案
来源:丹棱县医疗保障局 发表时间:2023-11-24 09:55 【字号:  

20232月,丹棱县医疗保障局对齐乐镇卫生院进行了日常检查。检查人员通过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违反“七吻合”的违约行为,涉及违约使用医保基金21.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局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约使用医保基金,并收取2倍违约金43.2元。2.约谈医院负责人,限期对违约问题进行整改;3.根据《眉山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定,对违反“七吻合”的违规违约行为作出扣除信用分值1分的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3.2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