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3〕18号)要求,丹棱县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对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丹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请假期间报销差旅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记账凭证附件不齐全、固定资产未入账、合同未签字盖章等。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丹棱县财政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对各单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