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6
丹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对丹棱县张场镇中心卫生院11月违约 行为处理的通知
丹棱县张场镇中心卫生院:
2022年11月,我中心会同驻院代表对你院进行了日常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你院存在违反“七吻合”的违约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县医保局局务会研究,现将相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约谈医院,要求立即整改。
二、请严格按照《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教育,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所有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丹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