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48
丹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对眉山市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丹棱 新村路店违约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眉山市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丹棱新村路店:
根据《2022年度眉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眉山市丹棱县医保局于2022年8-11月对我县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眉山市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丹棱新村路店有药师不在岗的违约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更好为参保人员服务,根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和《眉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特殊疾病Ⅰ类治疗服务补充协议》约定,决定对眉山市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丹棱新村路店的违约行为作如下处理:
违约处理
约谈眉山市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丹棱新村路店负责人,限期对违约问题进行整改。
自查自纠
请眉山市国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丹棱新村路店对照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医保服务协议要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杜绝一切违约行为的发生。
丹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