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12号)要求,丹棱县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对丹棱县顺龙乡人民政府、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丹棱县行政审批局、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开展了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重复报销差旅费、节假日和休息日报销差旅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记账凭证附件不齐全、未按时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丹棱县财政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存在问题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切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和会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细化业务流程管理,提升业务水平,加强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