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对丹棱百姓医院违约行为处理的通知
丹棱百姓医院:
2021年11月和12月,我中心会同驻院代表对你院进行了日常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你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无服务性收费的违约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县医保局2022年第1次局务会研究,现将相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追回超标准收费涉及的违约费用10元、无服务性收费涉及的违约费用202元,合计212元。你院应在接到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退回指定账户(户名:丹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丹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专户,账号:951008010004578910,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棱县支行)。
二、要求你院对超标准收费、无服务性收费涉及的违约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424元。你院应在接到通知10个工作日内到县医保局财务股开具财政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存入财政非税收入指定账户。(财务股联系电话:37202365)
三、根据《眉山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定,对你院重复收费和无服务性收费的违规违约行为作出扣除信用分值1分的处理;责成你院对涉及重复收费和无服务性收费的具体医保医师按照《眉山市医保医师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定进行相应信用扣分处理。自收到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报县医保局两定协议股。(联系人:周宁;联系电话:37210133)
四、请严格按照《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教育,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所有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丹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