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已由丹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丹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丹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8月26日丹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6—2020年,丹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得到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丹棱建设,有必要在2021年至2025年开展全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丹棱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紧扣时代主题,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引领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探索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内容,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宣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1135”发展思路,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强化成德眉资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新时代平安丹棱建设新需求,开展治安管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金融投资、禁毒防艾、扫黑除恶、反诈防骗、社区矫正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宣传农村重点领域生产、发展、改革、法治乡村建设等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补偿、社会救助、养老育幼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三、聚焦关键人群,分层分类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实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程,大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用好“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实现线上学法考法全覆盖。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农民夜校、劳务培训等重要内容,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精准普法,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深化普治融合,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持续深化“法律十进”活动,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大实时普法力度,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及时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以案普法力度,建立健全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和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主动开展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拓展社会普法广度,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提升智慧普法精度,强化普法平台建设。
五、培育特色品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丹棱本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设施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常态化,实现法治信仰培育与文化启迪、道德升华的融合。
六、加强组织保障,落实普法责任和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公益普法宣传。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县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本决议有效实施。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