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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丹棱县支持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2-08-02 16:07 【字号:  

为深入实施“工业崛起”“乡村富美”工程,根据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我局草拟了《丹棱县支持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1日,广大市民或单位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12日18:0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联系邮箱。联系人:吴峰,联系电话:028—37208020,邮箱地址:30371699@qq.com。

附件:丹棱县支持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丹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丹棱县支持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

第一条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对行业协(商)会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原产地证明商标”的,一次性奖励行业协(商)会20万元。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投入生产应用并年度新增贡献额1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研发团队10万元。

第二条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备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次奖励100万元;对新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获批(备案)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孵化器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三条支持使用正版设计软件。鼓励企业使用正版设计软件,根据企业使用公有云资源和工业软件租用(购买)的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一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四条支持科技项目。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给予对应项目资金奖励,在获得国家、省级、市级资金奖励基础上,县上再分别奖励100%、50%、20%,单户企业最高奖励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第五条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企业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赛事,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赛事并获奖的县上按照获奖额度的100%、50%、20%给予资金再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创新创业,对入驻我县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大学生初办企业,正常经营期间3年内免缴办公用房租金;择优给予其创业项目10—30万元资助和最高20万元贴息贷款,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第六条支持对标认证。对主导制定并获批行业(省级)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行业(省级)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定的,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

第七条支持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对接省内知名高校,就科技创新方面(包括项目合作、技术攻关、协同创新、人才培育)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经认定实质性开展工作并具成效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八条支持人才引进。对首次认定为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批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给予新进站博士后日常经费5万元。

第九条支持农业创新发展。对获得省级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新品种,排位第一的科研团队奖励20万元,排位其他的奖励10万元。对新建成有机食品示范园区获得有机认证,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分别获得10万元、5万元、2万元。

第十条支持产业链主招引。依托丹齿精工、瑞迪佳源、四川堡威,发挥我县在工业传动件等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技术优势,打通精密机床、机器人两条产品链关键环节,招引精密数控机床、机器人上下游全产业链项目。对落地项目投资主体是行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瞪羚”企业的,在项目建成投产后一次性给予项目奖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