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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2-02-11 09:25 【字号:  

目录(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表2-2.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3.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15.表7.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表8.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人民法院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等。

2022年主要工作

坚决打赢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做好行政协调;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建在实处、议出实效;实现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以“集约化、常态化、一体化、立体化”为目标,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深化从严治党,从严治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人民法院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2021年末总人数98人,其中:在编职工49人,编外职工25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丹棱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943.6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持平,因为2022年度上划市财政代管,过渡期间参考2021年预算数编制。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943.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3.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转移性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94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63万元,占87.28%;项目支出120万元,占12.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43.63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年度上划市财政代管,过渡期间参考2021年预算数编制。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2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3.63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年度上划市财政代管,过渡期间参考2021年预算数编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25.61万元,占76.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95万元,占10.17%;卫生健康支出45.54万元,占4.83%;住房保障支出76.53万元,占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204)法院(05)行政运行(01)2022年预算数为605.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法院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工资福利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2年预算数为63.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2年预算数为31.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2022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2年预算数为29.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2年预算数为15.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2年预算数为76.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8.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04.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93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年度上划市财政代管,过渡期间参考2021年预算数编制。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2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年度上划市财政代管,过渡期间参考2021年预算数编制。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丹棱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4.73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年度上划市财政代管,过渡期间参考2021年预算数编制。

2022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31.72万元、印刷费0.45万元、水费1.82万元、电费5.40万元、邮电费11.25万元、物业管理费9万元、差旅费0.9万元、维修(护)费4.50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劳务费9万元、福利费7.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33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院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6.95万元,分别为执法执勤用车20万元、打印设备0.75万元、空调机1.2万元、家具用具5万元。

上述物资采购主要用于法院办案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丹棱县人民法院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2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丹棱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