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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四川省丹棱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4-09-30 14:1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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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0

第四部分附件35

附件135

附件240

附件344

附件448

附件552

附件656

第五部分附表6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0

二、收入决算表60

三、支出决算表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6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决定和部署,组织、指挥、检查、监督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2)研究改革开放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掌握、预测敌情和社情,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可靠情报,制定对策。

(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

(4)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禁毒、缉毒、戒毒工作;组织实施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6)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7)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县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8)组织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看守、违法人员拘留的管理以及判处短刑期人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9)组织实施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10)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开展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检查工作。

(11)规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主管全县公安通讯,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12)指导县内交通、林业等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交警队的主要职能:

是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度,县局维稳工作成绩斐然。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届各项全会和交通运输部“行在乡村游在路上”脱贫攻坚自驾主题宣传活动等安保工作50余次。2023年1月至12月,全局共立刑事案件241起,与2022年491起同比下降50.91%,破获各类刑事案件现案147起,与去年同期156起相比下降14.3%,破现案率为39.9%,破现案率下降1.1%,破获各类刑事案件积案16起,外地案5起。2023年以来,丹棱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保留了扫黑除恶机构及办公室,保证了扫黑除恶机构不撤、标准不降、保障不减。

二、机构设置

丹棱县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丹棱县公安局2023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4691.59万元,分别为:公共安全支出390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58万元。年度执行中,增加了以下经费:1、066-2023年1月至6月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511200元;2、解决丹棱县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费用1000000元;3、补发2023年1至2023年6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134900元;4、9、362-转移支付: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3665996元; 5、004-禁毒管理110000元;6、03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26648元。7、2022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680000元。8、357-反恐防暴经费49984元;9、364-“天网”租金1400000元:10、358-禁毒管理80000元;11、367-武警中队包干经费260000元;12、359-国保经费含三实一标经费200000元;13、360-人口信息系统管理10000元;14、355-实习生基地运行经费10000元;15、363-指挥中心运行经费10000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564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5.34万元,占97.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47万元,占2.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564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4万元,占56.04%;项目支出2481.81万元,占43.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45.8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95.38万元。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5.34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6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5.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4651.84万元,占8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16万元,占8.61%;卫生健康(类)支出113.46万元,占2.06%;住房保障支出215.58万元,占3.9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3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05.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3.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支出决算为2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889.3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决算为5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1.08万元,完成预算84.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有民警退休和调离。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2.38万元,完成预算8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有民警退休和调离。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99.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96万元,完成预算91.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公车实际开支小于预算,公车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均少于预算。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96万元,占9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占1.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无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同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6万元,完成预算98.52%。主要原因是运维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完成预算99.50%。主要原因是对公务接待开支进行了严控。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开展业务检查、指导,接待外地公安机关考察、学习,接待新闻媒体召开通气会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6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0.4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丹棱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47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3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公安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交通管理大队各项工作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达到了年初预算对各项目绩效设定的任务要求。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反恐防暴”、“国保(含“一标三实”经费)”、“天网”运行项目、警务辅助人员运行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的开支合理合规、及时到位,项目开展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禁毒工作取得良好进展,三实一标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看守所监所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指挥中心接处警工作得到广大群众认可,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成效显著。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反恐防暴”、“国保(含“一标三实”经费)”、“天网”运行项目、“辅警运行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反恐防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5万元,执行数5万元。完成预算100%。通过项目实施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国庆、中秋双节等重点安保维稳工作40余次。

(2)“国保(含“一标三实”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县局全年圆满完成全县“三会”、2023年高考等130余次重点安保维稳工作。同时严格社会面管控,落实135应急工作机制,对新疆关注人员3人次落实“七见”“六查”措施;开展反邪教底数摸排工作,搜集涉邪情报信息20余条,更新完善邪教216数据库140余条信息,对3名邪教重点人员进行教育转化;;加强非政府组织管理,录入境外非政府组织执法监管平台信息数1条。深入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维护。发现的主要问题:安全保卫任务越来越重要,人财物保障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地方和上级财政加强支持。

(3)“天网”运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140万元,执行数140万元,完成预算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全县范围内移动100个“天网”点位和电信60个“天网”点位的全年正常运行,全县160个天网点位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监控,同时完成了全县60个“天网”点位的升级改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一)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反恐防暴项目

预算单位

丹棱县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万元

执行数: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大力推进全县禁毒管理工作

圆满完成各项反恐维稳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数量指标



全年反恐宣传2次以上

全年反恐宣传2次以上

质量指标



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国庆、中秋双节等重点安保维稳工作30余次,成功处置2起持刀欲实施个人极端行为的事件

社会指标



群众反恐知晓率上升

群众反恐知晓率上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二)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国保(含“一标三实”经费)

预算单位

丹棱县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开展专项经费

有力开展了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数量指标



特情人员23人,信息人员40人

特情人员23人,信息人员40人

质量指标



收集情报信息

清理上报各类涉政有害信息606余条,教育训诫发布涉疫攻击国家领导人言论有害信息1人

质量指标



重点人员稳控

确保全县重点人员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反恐防暴”、“国保(含“一标三实”经费)”、“天网项目运行”、“辅警运行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进度管理项目2023年绩效评价报告》等报告见附件(附件2-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公共安全(类)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指用于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公安局2023年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机构设置情况及职级情况:设正科级单位交管大队1个(独立预算部门,单独进行年终决算);副科级单位21个(指挥中心、政治处、国保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法制大队、网监大队、森林公安大队、丹棱派出所、杨场派出所、仁美派出所、双桥派出所、张场派出所、顺龙派出所,另交管大队有4个为城区中队、综合中队、事故中队、巡逻中队);。由于警力原因,合署办公的有石桥派出所(顺龙)、情报大队(网监大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治安大队(环侦)、双桥派出所(仁美所、张场所)等部门。交管大队为丹棱县公安局二级单位,同时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丹棱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决定和部署,组织、指挥、检查、监督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2)研究改革开放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掌握、预测敌情和社情,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可靠情报,制定对策。

(3)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

(4)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禁毒、缉毒、戒毒工作;组织实施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6)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7)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县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8)组织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看守、违法人员拘留的管理以及判处短刑期人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9)组织实施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10)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开展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检查工作。

(11)规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主管全县公安通讯,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12)指导县内交通、林业等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现有在编民警(不含交警)121名,工勤4名,总计125名。另有由财政全额保障的特巡警、指挥中心等辅警人员105人(另有交警大队辅警38人经费在县局),后勤13人,可调人员达310人,县局全年新增民警2人,退休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全年县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共计5645.8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全年县局部门财政资金支出共计5645.81万元。小于收入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下达迟几乎全部留存账面,采购公务用车资金因下达迟,未及时开展,款项未动。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县局绩效目标考核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分综合部门、业务部门、派出所三类,对不同类别的经费开支内容、范围、金额分别作出要求,增强考核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全年财政吃紧,在年中对各类部门的开支进行了调整和控制,要求各部门“勒紧裤腰带”,全年严格节能降耗,同时严格“三公”经费开支,截至目前没有违规情况。

县局预算绩效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专项预算的项目的年初规划、程序管控和结果验收均由明确要求,确保专项预算经费规划合理、分配科学、确保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严格避免违规情况的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将预算的绩效成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由党委组织各牵头部门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考核计分,对于绩效完成优异得到上级肯定的予以加分,对绩效完成不好,受到通报批评或发现违规情况的予以扣分,以部门为单位开展差异化考核,评出等次,直接与目标细小奖金挂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支出绩效的评价工作逐渐得到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配合,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全局紧紧围绕市局“11445”发展战略和县委“136”发展思路,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为主线,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出台新举措,打造新亮点,力求新突破,周密部署,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有效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对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的制定还不够科学合理,在执行过程中的监控还没有形成可持续的良好机制。

(三)改进建议。

继续摸索,同时也希望财政部门能多给与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附件2

“反恐防暴”项目2023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丹棱县公安局负责该项目的资金审核、给付工作。

2.根据丹棱财预[2023]5号文下达的,《丹棱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丹棱县财政局下达的丹棱县公安局反恐防暴管理经费5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开支全年反恐管理工作开展所产生的特情费、部分培训费、宣传画册传单等的制作印刷费等费用。

3.从事反恐办案业务产生的差旅、专用材料、宣传、印刷、特情等费用,通过大队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交情指中心审核,最后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支付。

4.本着专款专用、计划管理、控制使用的原则进行开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大力推进全县反恐管理工作。

2.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国庆、中秋双节,等重点安保维稳工作30余次,成功处置2起持刀欲实施个人极端行为的事件

3.丹棱县公安局分析了“反恐防暴”项目的申报内容,经查阅人员核实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财务分管领导和反恐工作分管领导带领情指中心、纪检部门、政保大队负责人对该项目在计划、实施、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绩效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反恐防暴”项目资金共计5万元,丹棱县公安局于2023年6月起陆续申报资金,经财政局批复后全部用于反恐防暴相关费用开支。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反恐防暴”项目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资金解决。

2.资金到位。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于2023年初下达指标,于2023年6月起计划资金陆续拨付到位,共计5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县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反恐工作产生的费用进行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所有经费开支的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反恐防暴”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主要由情指中心联合县局监察大队成立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由政保大队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局为加强项目管理安排纪委专人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管,并随时将问题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项目效果成功达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评价节点,“反恐防暴”工作卓有成效的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项禁毒管理开支按年初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工作开展进度有序进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实施,实现了年初预算绩效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的既定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反恐防暴管理工作作为公安业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反恐防暴”项目资金的专项计划、专项使用,受到领导肯定性批示,有效遏制了全县涉恐犯罪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业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在沟通频率和及时性上还需要增强。

(三)相关建议。

附件3

“国保经费(含“一标三实”经费)”项目2023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丹棱县公安局负责该项目的资金审核、给付工作。

2.根据丹棱财预[2023]5号文下达的,《丹棱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丹棱县财政局下达的丹棱县公安局国保经费(含“一标三实”经费)10.0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开支全年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和“一标三实”工作开展所产生的特情费、部分培训费、各类宣传画册传单制作印刷费、信息采集费等支出。

3.国保大队和治安大队从事办案业务工作和人口清查工作中产生的差旅、专用材料、宣传、印刷、劳务、特情等费用,通过大队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交情指中心审核,最后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支付。

4.本着专款专用、计划管理、控制使用的原则进行开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用于国保维稳工作和治安“一标三实”及“双清”工作开展。

2.项目全年完成23名特情人员、40名信息人员,社区乡镇信息采集人员的特情和劳务费用开支,清理上报各类涉政有害信息606余条,落地查处本地发布涉政有害信息人员2人,落地推送异地涉政重点人员26人,确保全县重点人员稳定。全年采集维护“六进六边”数据75499条,“一标三实”信息11717条,完成户籍人口信息清理。完成疑似重复户口问题线索529条、黑白照片人员200人和死亡人员417人信息清理工作。

3.丹棱县公安局分析了“国保经费(含“一标三实”经费)”项目的申报内容,经查阅人员核实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财务分管领导和国保、治安工作分管领导带领情指中心、纪检部门、国保、治安大队负责人对该项目在计划、实施、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绩效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国保经费(含“一标三实”经费)”项目资金共计10.00万元,丹棱县公安局于2023年4月起陆续申报资金,经财政局批复后全部用于各项相关费用开支。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国保经费(含“一标三实”经费)”项目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资金解决。

2.资金到位。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于2023年初下达指标,于2023年4月和10月计划资金并拨付到位,共计10.00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县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国保办案业务工作和治安“一标三实”工作产生的费用进行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所有经费开支的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国保经费(含“一标三实”经费)”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主要由情指中心联合县局监察大队成立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由国保和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局为加强项目管理安排纪委专人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管,并随时将问题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项目效果成功达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评价节点,国保工作和治安“一标三实”工作卓有成效的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项办案业务和人口信息清查工作开支按年初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工作开展进度有序进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实施,实现了年初预算绩效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的既定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国保工作和“一标三实”工作作为公安业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国保(含“一标三实”经费)”项目资金的专项计划、专项使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夯实基层信息数据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业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在沟通频率和及时性上还需要增强。

(三)相关建议。

附件4

“天网运行”项目2023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丹棱县公安局负责该项目的资金审核、给付工作。

2.根据丹棱财预[2023]5号文下达的,《丹棱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丹棱县财政局下达的丹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运行经费14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全县天网工程升级改造等工作。

3.本着专款专用、计划管理、控制使用的原则进行开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保障全县天网顺利运行。

2.项目全年完成全县“小微天网”升级与改造工作。

3.丹棱县公安局分析了“天网运行”项目的申报内容,经查阅人员核实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财务分管领导和指挥中心工作分管领导带领情指中心、纪检部门、指挥中心负责人对该项目在计划、实施、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绩效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天网运行”项目资金共计140万元,丹棱县公安局于2023年4月起陆续申报资金,经财政局批复后全部用于天网运行相关工作费用开支。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天网运行”项目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资金解决。

2.资金到位。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于2022年初下达指标,于2023年4月起计划资金陆续拨付到位,共计开支140万元。

3.资金使用。按照县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天网运行工作产生的费用进行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所有经费开支的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天网运行”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主要由情指中心联合县局监察大队成立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由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县局为加强项目管理安排纪委专人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管,并随时将问题汇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项目效果成功达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全县范围内移动100个“天网”点位和电信60个“天网”点位的全年正常运行,全县160个天网点位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监控,同时完成了全县60个“天网”点位的升级改造。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实施,实现了年初预算绩效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的既定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全县小微天网升级改造,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业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在沟通频率和及时性上还需要增强。

(三)相关建议。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