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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县妇联 发表时间:2025-01-26 11:42 【字号:  

丹棱县妇女联合会

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录(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1.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表6.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4.表7.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妇女联合会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丹棱实际,推进全县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制定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按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调查研究我县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指导和推进全县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自尊、自信、自力、自强,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进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扩大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参与全县统战工作政策的议定,配合做好我县妇女统战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巩固妇女的团结;承担全县妇女儿童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主要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巾帼大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团结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二是认真落实维权工作“五项机制”,开展普法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做好困难母亲救助、“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四是开展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升妇女就业能力,提高家庭收入。举办妇联专兼职干部培训班,提升妇联干部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六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之家阵地管理,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七是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树立优良家风。八是抓好家庭教育,宣传家庭教育新思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九是加强妇女组织建设,把妇女组织向新兴领域延伸,扩大组织覆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妇女联合会属行政单位,无下设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年末总人数5人,其中:在编职工4人,临聘1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妇联2025年收支总预算99.0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妇联2025年收入预算99.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0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妇联2025年支出预算9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4万元,占84%;项目支出15.90万元,占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妇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0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妇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0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13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2.84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3.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7.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3.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0.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妇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1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妇联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23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县妇联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妇联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县妇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长3.66万元,增长34.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5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3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0.24万元、差旅费1.80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4万元、福利费1.1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邮电费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4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县妇联整体的绩效目标:结合丹棱实际,对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开展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为妇女儿童服务。承担全县妇女儿童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保障在职人员经费和机关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开展帮扶困难母亲、困境儿童人数不少于50人,活动不少于5次,切实让帮扶工作落地生效,助力社区和谐发展。开展妇女就业技能培训不少于3次,就业妇女人数不少于50人,助力妇女提升就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开展丰富妇女儿童活动不少于3次,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救助不少于1名贫困母亲,提升困难母亲幸福感。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妇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