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信访局
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2月22日)
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2.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3.表7.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4.表8.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信访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职能:负责接待县内来访群众,做好登记并做好记录、受理、转办或交办来访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收集信访信息,及时反映信访动态;负责上访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疏导和分流。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是有序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按规定探索有序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信访秩序。
二是全力配合信访机构改革。深刻理解把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战略部署,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信访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好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按上级要求把信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着力办好初信初访。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认真细致妥善处理初次信访,将信访人真实诉求摸清摸透,将问题考虑周全,将工作做深做细,不断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防止和减少重访;指导各乡镇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统筹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把矛盾问题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减少重复信访事项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信访局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2023年年末总人数12人,其中:在职职工11人,退休人员1人,遗属人员0人,以前年度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丹棱县信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22.78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211.36万元增加11.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相对于2023年来说,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相关的公用经费、工资保险等费用增加。
收入预算情况
丹棱县信访局2024年收入预算222.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2.78万元,经费补助收入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7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转移性收入0万元,占0%。
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信访局2024年支出预算22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33万元,占86.78%;项目支出29.45万元,占13.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信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2.78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211.36万元增加11.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相对于2023年来说,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相关的公用经费、工资保险等费用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2.78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211.36万元增加11.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相对于2023年来说,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相关的公用经费、工资保险等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27万元,占79.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4万元,占11.69%;卫生健康支出6.5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13.97万元,占6.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6.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9.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9.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17.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8.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3.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5.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信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业务不涉及此项。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要求逐年减少。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业务不涉及此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丹棱县信访局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其中:项目经费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信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丹棱县信访局部门(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06万元,比2023年预算35.03万元增加3.03万元,增加8.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024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8.63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74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5万元、劳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1.41万元、福利费1.43万元、其他交通费3.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6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3表和14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丹棱县信访局部门(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