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2.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3.表7.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4.表8.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水利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村镇供水等方面评价论证等相关工作。
2.负责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
3.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和水利工程验收。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除地热水、矿泉水之外的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河流、重要水利工程防洪抗旱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和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河流防洪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7.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河湖长制工作的统筹、督促、指导、考核、监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等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滩涂的行政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治理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灌区建设与管理、村镇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蓄水和农田灌溉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11.指导全县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科技外事、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服务便民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主要工作
1.攻坚克难,狠抓项目工作。抢抓国家增发1万亿元国债水利项目的重大机遇,聚焦重点投向领域,加紧推进北部片区灌区、东风水库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思濛河龙鹄段防洪治理、安溪河里仁段防洪治理、金牛河大林段防洪治理、党仲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的申报及前期工作;同时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优化进度措施,确保安溪河鸭子滩段防洪治理项目和幸福项目区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按期完工,强化水利在建项目全过程监管,做到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为后续项目验收工作打牢基础。
2.全力以赴,推进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四项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及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决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纵深推进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工作,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防汛减灾各项工作,提升防汛减灾能力;持续推进供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制,打造“统筹城乡、专业管理”新模式;加紧推进梅湾湖水质提升,开展水域岸线环境整治,优化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争创梅湾湖省级水利风景区;持续做好移民工作,有序推进移民项目建设,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水利局属行政单位,水利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2023年年末水利局机关总人数91人,其中:在职职工46人,退休人员39人,遗属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丹棱县水利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385.5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42.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丹棱县水利局2024年收入预算2385.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85.55万元,经费补助收入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9.25万元,占70.3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06.3万元,占29.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水利局2024年支出预算238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90万元,占33.15%;项目支出1594.65万元,占66.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85.5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或减少3842.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安排资金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6.90万元、农林水支出1968.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9.2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05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安排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2万元,占4.58%;卫生健康支出30.87万元,占1.29%;住房保障支出60.03万元,占2.52%;城乡社区支出216.90万元,占9.09%、农林水支出1968.42万元,占82.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5.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72.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36.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农林水(类)农林水支出(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02.35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
12.农林水(类)农林水支出(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315.01万元,主要用于:江、河、湖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支出。
13.农林水(类)农林水支出(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6.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2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86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4.44%,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90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5%/持平。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706.3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经费216.9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经费402.00万元;三峡后续工作经费30.75万元;移民补助经费56.65万元;比2023年减少109.79万元,减少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水利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丹棱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4.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1.06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4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8.7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14.5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水费0.3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培训费1万元等。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本部门2024年预算整体绩效体现在保障了水利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行,解决了在职人员46人及离退休人员39人的人员经费。组织和指导水库度汛,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积极组织抗旱工作,确保农业灌溉用水;河道整治工作确保河道保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丹棱县水利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