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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丹棱县住建局 发表时间:2024-02-22 15:22 【字号:  

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2.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3.表7.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4.表8.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对本单位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规划、村镇规划、新农村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建材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规划建筑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3.主管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及工程监理、施工安全、工程造价、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负责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及市场准入管理草拟建筑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4.主管全县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咨询业。负责规划勘察设计市场准入,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规划勘察设计枝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开工审批。负责新建小区或建筑配建的光彩工程方案和验收。

    5.负责丹棱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及房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丹棱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负责丹棱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

    6.指导城镇建设监察和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全县门站之外的城镇、乡(镇)、村的居民和非居民(工业、商业、团体、加气站等)燃气管道保护工作,作为城镇燃气行业主管部门,

    7.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研究制定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的建设、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8.负责协调风景名胜区建设的有关事务。

    9.制定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和成果推广,负责指导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10.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11.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12.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13.负责制定城市综合管理计划,起草城市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乡镇镇容村貌管理工作。

    15.负责城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6.负世城区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广场、雕塑、公厕、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指导协调乡镇公用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17.负责城区范围内各种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负责対张贴栏、宣传栏、广告牌、标语牌、店名招牌、霓虹灯等的规划。

    (二)2024年主要工作

    对本单位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介绍

  2. 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实施G351城区段道路市政化改造,推进城市向西北拓展,推进城市空间格局重塑升级。新建两个拦水坝,提升景观水位。持续实施老镇小片区、老丝绸厂片区、牌坊路片区等区域城市更新,推进滨河南北两岸景观公园建设和连通建设,新改建道路5公里、雨污分流10公里,新增绿地2万平方米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8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3个,增设既有住宅电梯5台以上,新增4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成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

(二)推进村镇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工作,推进仁美镇“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辐射带动乡村建设水平和农民现代化生产生活条件整体提升。持续实施垃圾、污水、天然气全覆盖工程,实施丹棱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完善全域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建设及功能配套,基本配齐全域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实施六个污水处理站尾水湿地建设,进一步改善出水水质。

(三)推进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对上争取工作。从政策资金、中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类基金、国债资金等方面拟对上争取项目31个,争取项目资金15.1亿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行政)单位,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是下属二级行政预算单位。2023年年末总人数64人,其中:在职职工49人,退休人员1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099.9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889.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1. 收入预算情况

  2.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4099.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15.97万元,上年结转248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5.97万元,占39.41%;上年结转2483.97万元,占60.59%。

  3. 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409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73万元,占19.68%;项目支出3293.21万元,占80.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99.9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889.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5.97万元、上年结转2483.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4.08万元,其他支出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15.9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21.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进人员6个,人员经费增多。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9万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28.55万元,占1.77%;城乡社区支出813.35万元,占50.33%;住房保障支出662.47万元,占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13.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7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3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8.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2.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4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2024年预算数为93.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24年预算数为14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8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1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9.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6.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2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55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降低预算。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1.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9.6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5.86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多。

2024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1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差旅费50万元、邮电费22万元、培训费1万元、维修费0.2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工会经费6.43万元、福利费6.7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5万元。

  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各预算单位按规定详细描述本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分别为空调挂机0.7万元;立式空调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