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录(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2.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3.表7.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4.表8.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楼盘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测绘面积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核发商品房预售,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二手房交易备案,指导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签订白蚂蚁防治合同;受理房地产测绘成果备案;归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对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小区正常运转。继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年审工作,清退不符合条件家庭。做好租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2.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解释工作。
3.做好2023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和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按照年度审核及动态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租住家庭的资格审查。
4.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5.进一步加强物业监管。认真学习贯彻《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时调处物业投诉和纠纷;规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6.完成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和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为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级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2022年年末总人数24人,其中:在职职工14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人员0人,临聘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7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万元。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39.7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9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级晋升5人工资调整,新增工作人员1人,五险基数调整,绩效工资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39.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9.74万元,经费补助收入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7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3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85万元,占92.12%;项目支出18.89万元,占7.8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9.7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0.9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级晋升5人工资调整,新增工作人员1人,五险基数调整,绩效工资纳入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9.7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0.9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级晋升5人工资调整,新增工作人员1人,五险基数调整,绩效工资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4万元,占12.53%;卫生健康支出9.8万元,占4.08%;城乡社区支出182.9万元,占76.29%;住房保障支出17万元,占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18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日常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0.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9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3万元、基本工资51.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0万元、津贴补贴1.98万元、奖金37.80万元、绩效工资33.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0万元等支出。
公用经费32.95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1.62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差旅费5.27万元、办公费1.22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0万元、印刷费0.04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福利费1.81万元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0.12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缩减预算。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车辆纳入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0辆。注:该车辆未纳入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车辆的日常开支在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2.1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人,经费增加。
2023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邮电费1.62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差旅费5.27万元、办公费1.22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0万元、印刷费0.04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各预算单位按规定详细描述本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
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产权产籍、测绘成果管理、房屋租赁、白蚁防治、房地产物业管理)。
白蚁防治日常工作经费:做好全县白蚁防治工作,做好旧房防治以及新建商品房防治,施药劳务费、合同费、交通费等,购买白蚁防治药物,确保我县白蚁灾害在可控范围内,受理群众防治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群众满意度较好。
住房保障工作经费:解决全县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对1589套公租房进行日常管理,每季度发放租赁补贴,对低保户承租廉租房的人群物业费补贴0.3元/平方米/月。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34万元,分别为打印设备0.24万元;空调0.3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0.8万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1.5万元;车辆保险0.5万元(该车辆未纳入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车辆的日常开支在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主要用于工作正常开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丹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2.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