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民政局
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录(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1.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表6.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4.表7.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民政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主要工作
1.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县乡两级涉及社会救助各环节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指导,不断增强其做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能力水平,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常态化帮扶,织密民生保障网、兜住民生底线。
2.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全县养老服务阵地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建成N个养老服务站点,提升公办养老设施水平,为老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加快丹棱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高质量完成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3.拓展深化老龄工作。继续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类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走访慰问等敬老助老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4.强化儿童福利工作。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积极推动孤儿养育保障提标工作,持续实施“民政微光伴梦行”工程,积极组织儿童参加“励童梦飞翔”“益童看世界”等慈善项目,做好新版本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操作使用。继续开展好政策宣讲,做好全县特殊困难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动态筛查,及时帮扶个案儿童。做好走访工作,加强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和心理健康服务。
5.继续抓实慈善工作。发动县域内爱心企业、爱心商家、爱心人士参与商品等义卖,扩大“小城大爱”慈善项目品牌效应。继续实施“爱无缺”关爱残疾人项目,用实际行动帮助困难残疾人群体。重点依托社工组织力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慈善法》,营造人人参与慈善的社会氛围。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募集慈善资金,为慈善项目实施、关爱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6.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婚俗文化活动,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婚礼消费观。设立婚俗改革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对婚俗改革中的问题进行反馈和举报。召开婚俗改革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从转变丧葬观念入手,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绿色殡葬、文明祭奠对保护节约土地资源、造福子孙后代的重要性,推动落实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文明殡葬、惠民殡葬。
7.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认真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换证、年检等工作。进一步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好社会组织孵化园项目,提升阵地服务能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民政局属行政单位,民政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2024年年末总人数34人,其中:在职职工18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丹棱县民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622.9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03.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上年结转项目资金较2024年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丹棱县民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3622.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04.28万元,上年结转51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8.56万元,占87.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64.38万元,占12.82%。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民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362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82万元,占9.05%;项目支出3295.12万元,占90.9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22.9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或减少3903.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上年结转项目资金较2024年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4.3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万元、其它支出464.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58.5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150.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上年结转项目资金较2024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6.84万元,占97.1%;卫生健康支出12.34万元,占0.39%;住房保障支出25.1万元,占0.79%;其它支出54.28万元,占1.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46.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7.2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29.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1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80.0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人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384.3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5年预算数为2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99.9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它社会福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4.9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678.3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2.6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51.3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1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8.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0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2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5.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5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民政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2024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丹棱县民政局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464.38万元。全部为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支出,比2024年增加81.69万元,增加原因为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预算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民政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丹棱县民政局部门(单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9.39万元,比2024年预算下降10.4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025年,按经济分类科目安排使用情况:办公费5.6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4万元、差旅费20.4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福利费2.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6.2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8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丹棱县民政局的部门年度总体目标为:
1.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常态化帮扶,织密民生保障网、兜住民生底线,为不少于5500名农村低保人员发放补贴,保障人员准确性不低于95%。
2.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全县养老服务阵地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建成N个养老服务站点,提升公办养老设施水平,为老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加快丹棱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高质量完成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护理员大赛等多形式养老培训。
3.拓展深化老龄工作。继续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类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走访慰问等敬老助老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4.强化儿童福利工作。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积极推动孤儿养育保障提标工作,持续实施“民政微光伴梦行”工程,积极组织儿童参加“励童梦飞翔”“益童看世界”等慈善项目,用好新版本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加强部门合作,继续实施“快乐家”困境儿童宜居改造等未保项目,做好儿童精准关爱。
5.继续抓实慈善工作。举办丹棱县第三届“小城大爱”大型慈善义卖活动,发动县域内爱心企业、爱心商家、爱心人士参与商品等义卖,扩大“小城大爱”慈善项目品牌效应。包装并实施“爱无缺”关爱残疾人项目,用实际行动帮助困难残疾人群体。
各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县大雅老年大学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通过开展培训400人及以上、让400人及以上享受相关服务等工作,达到老年教育参与率不低于90%、工作经费保障率不低于100%、按时发放率100%、教学计划执行及时率100%、办公条件改善项目完工及时率100%的质量要求,并控制成本在预算范围内,使得受益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社会公众满意度不低于95%。
2.县惠民殡葬补助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开展惠民殡葬补助项目,对我县户籍居民死亡并火化后实施奖补960元。自愿选择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再奖补1200元,自愿选择生态安葬的丧属一次性奖补2000元,符合享受条件的群众实现应补尽补,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3.县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通过开展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补贴工作,达到按规定执行率100%、足额支付率100%、患者监护到位率100%的质量要求,实现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率不低于90%,改善精神病患者生活情况显著提升,患者合法权益保障覆盖率100%,并控制成本在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之内,使得补贴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社会公众满意度不低于88%,且资金支付及时率不低于95%。
4.劳务派遣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通过开展为不少于8名工作人员提供保障,保障月数不少于12个月,按月发放工资等工作,达到按时履约率不低于90%、合同合规性100%、工资核算正确率100%、派遣人员岗位适配率100%、人员按时派遣到位率100%、按月发放率不低于90%的质量要求,实现保障机构运转率100%,丧葬需求满足率100%,殡葬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保障率100%,控制成本在人员经费支出不超过60万元之内,使得受益群体满意度不低于90%,用工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0%,派遣员工满意度不低于85%。
5.殡葬服务中心运转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通过开展遗体火化(遗体火化数不少于1200人,遗体火化率达100%)等工作,达到车辆运行安全率不低于90%、机构无事故保障率不低于90%、公墓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低于9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等质量要求,实现殡葬服务有序运营率不低于95%,全域享受基本殡葬服务率100%,并控制成本在95万元之内,使得群众治丧满意度不低于95%。
6.“快乐家”困境儿童宜居改造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通过开展儿童居住环境改造,包括进行粉刷墙面、修整地面、更换灯具、更换窗帘、设置学习书桌、更换床上用品等改造,实施改造数量达到市下目标任务,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率、项目按计划完工率、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完成项目时间不超过1年,达到高质量施工标准,实现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切实改善提升困境儿童生活、学习环境,改造后使用率达100%,并控制成本在预算范围内,使得改造儿童满意度不低于90%,改造家庭家属满意度不低于90%。
7.六十年代初精退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通过开展向不超过19名精减退职人员发放补助资金工作,达到保障人员的准确性不低于95%、录入系统及时性不低于95%、每月发放资金及时性不低于95%的质量要求,实现保障精简退职老职工基本生活越来越好,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覆盖率达100%,服务对象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因保障到位减少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数量不低于85%,清退人员停发时限不超过3月,并控制成本在发放资金总量不超过15万元(救助标准≥600元/月)之内,使得精简退职老职工的满意度不低于95%。
8.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通过开展对2000户及以上家庭、4000人及以上人员的入户调查,帮扶300人/次及以上困难群众,为困难群众提供送医、送健康等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保障不少于2次,组织业务培训使业务培训参与率达100%等工作,达到入户调查准确率不低于95%、救助对象排查准确率100%、家庭收支调查数据准确性100%、政策宣传知晓率100%,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及时率100%的质量要求,实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达到高水准,对残疾人帮扶链接更多的社会资源,社会救助精准度提升率不低于95%,并控制成本在项目资金总量不超过45万元之内,使得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满意度不低于95%。
9.丹棱县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待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通过开展向12名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发放待遇费用工作(待遇费用标准≥5000元/人*月),达到发放对象准确率100%、发放标准合规率100%的质量要求,实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越来越高,促进社会劳动力就业越来越好,社工岗劳动力稳定率不低于90%,促进就业,并控制成本在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待遇费用发放资金不超过57.24万元之内,使得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满意度不低于80%,项目需在8月完成。
10.60岁以上老年人活动项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通过开展为全县42716名60岁以上老年人相关保障工作,达到资金拨付及时率100%、拨付对象准确率100%、保障60岁以上老年人活动率100%、资金使用合格率100%等质量要求,使全县老年人生活更加丰富,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护,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更加和谐,实现老年人权益受保障提升率不低于80%,老年群体社交活跃度提升比例不低于80%,老年人生活质量越来越好,并控制成本在759168元之内,使得老年人满意度不低于90%。
11.困难群众救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确保能够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12.困难群众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确保能够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13.困难群众救助(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开展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发放基本生活费,确保达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足额足月保障的质量标准,实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等得到有效保障的目的。
14.困难群众救助(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开展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发放基本生活费,确保达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足额足月保障的质量标准,实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等得到有效保障的目的。
15.困难群众救助(照料护理补贴)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开展照料护理补贴工作,发放护理补贴,确保达到照料护理补贴的质量标准,实现照料护理补贴工作等得到有效保障的目的。
16.困难群众救助(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为我县37名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感染儿童按月发放基本生活1350元/月,3名福利院集中代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50元/人,总计662400元,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有保障。
17.困难群众救助(临时救助)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发放救助补贴,确保达到临时救助人员保障的质量标准,实现临时救助人员工作等得到有效保障的目的。
18.困难群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开展流浪乞讨救助服务工作,发放金额,确保达到流浪乞讨救助质量标准,实现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的目的。
19.残疾人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对全县范围内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开展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其生活困难,提升其生活水平,提升全县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20.残疾人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对全县范围内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开展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其生活困难,提升其生活水平,提升全县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21.老年人福利补贴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每月按时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使老年人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全县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更加浓厚,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
22.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绩效目标:依托儿童之家等阵地资源,打造2个基层儿童服务站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儿童关爱服务社工机构提供运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困境儿童巡查巡访、走访慰问、周末寒暑假公益托管、书法绘画等艺术类公益服务等。
23.流动儿童示范站点建设与运营项目绩效目标:参照“融眉驿站”模式,打造1个示范站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儿童关爱服务社工机构提供运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打造具有示范性的“融眉驿站”社区流动儿童服务空间,通过专业化社工力量运营,为辖区内流动儿童提供基础性陪伴、教育发展、家庭教育、社会融入等方面多元化服务,切实为流动儿童搭建友好朋辈伙伴关系,促进流动儿童更好融入城市,助力流动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24.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年满6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已脱贫对象、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残疾老年人购买老龄险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通过开展为不少于11820名特殊老年群体购买老龄险工作,达到任务按时完成率100%、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按时购买率100%的质量要求,实现足额保障率100%,因保险保障减轻特殊老年群体意外支出风险程度不低于80%,并控制成本在购买老龄险成本不超过59.1万元(补贴标准≥50元/人年)之内,使得受益家庭老年人群体满意度不低于85%。
25.县老龄办、县老协、县老年督导组经费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度通过开展县领导慰问老年人,县老龄办、老协、督导组日常工作,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等工作,达到老协正常运作率100%、按时拨付率100%、老龄工作的正常开展率100%的质量要求,实现促进全县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老年群体对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0%,并控制成本在工作经费不超过19万元之内,使得受益老年人群体满意度不低于80%,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3.6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机0万元;打印设备3.6万元;照相机及器材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办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丹棱县民政局部门(单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