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czj/2021-000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财政局 | 文号: |
一、分配情况
2020年,全县直达资金总计2.07亿元,从资金类别来看,包括列入正常转移支付资金0.46亿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0.86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0.75亿元。直达资金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就业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困难群众救助、城乡义务教育、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
二、执行情况
(一)直达资金已全部分配。我县直达资金2.07亿元已全部分配,分配率100%。
(二)及时拨付直达资金。截止2020年12月底,直达资金累计支出2.05亿元,支出进度99.3%。未支付的直达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资金管理工作情况
(一)及时成立工作专班。依照直达资金相关工作要求,我县对照自身工作需要,及时成立了由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丹棱县直达资金工作专班,协调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各类问题,强化对直达资金的监督和领导。
(二)建立相关制度。参照《眉山市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名台账机制》和《直达资金调拨基层财政情况表》《抗疫特别国债支出旬报表》等制度,制定一系列适合我县的相应规定和相关制度,严格资金管理流程标准化操作,实行业务专人负责制。
(三)严格执行流程。强化预算执行,做好预算分配下达,逐级把好单独发文下达、分别列示来源、分类标注标识等预算管理特殊要求的“关口”;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涉及专户管理的直达资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
(四)加强动态监管。县审计局成立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小组,对新增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下达、管理使用以及新增财政资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实行全流程跟踪审计。县财政局在不改变原有资金拨付流程的基础上,按照预算单独下达、资金单独调拨等管理要求,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及时落实到位、规范高效使用。
(五)依法接受监督。直达资金账户的运行情况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通过预算执行信息系统报送省财政厅,并向财政厅报告本地区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支出台账以及会计核算衔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