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局党委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丹棱县供应链服务业务管理办法》于2024年5月29日起废止,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不得适用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丹棱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件)
序号 |
发布机关 |
文号 |
文件标题 |
发布时间 |
有效期 |
起草(实施) 机关 |
1 |
县国资金融局、县经信局 |
丹国金通〔2022〕1号 |
关于印发《丹棱县供应链服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2.01.04 |
2025.01.03 |
县国资金融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