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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省丹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来源:医保局 发表时间:2020-10-22 11:5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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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0月22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配合上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等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收费政策。监督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的执行,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制度。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 2019年主要工作

    1、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完善。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18年490元提高到520元,各级财政已下达补助资金6142.58万元,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县域内门诊报销105040人次,医疗总费用1537.82万元,基本医疗报销754.6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特殊疾病门诊报销3363人次,医疗费用总额52.85万元,县财政兜底21.51万元,个人自费5.27万元。新(续)办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重症疾病500余人次,特殊门诊结算29408人次,统筹支付金额522.4万元。

    (二)经办管理信息化建设智慧先行。全面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率先实现89家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结算全覆盖,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建成了异地就医智能审核平台,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67%,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96%。完成16.02万人医保服务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三)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掷地有声。充分运用专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守好群众的“救命钱”。今年以来,处理违约定点医疗机构17家次,共计处罚金额67327.88元,处理违约定点药店23家次,共计处罚金额4673.50元。创新出台了《关于加强一般诊疗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进行了规范,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医保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全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与县卫生健康局的会商协调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积极组织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推动“三医联动”向前发展。组织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及其选择的配送企业签订三方购销合同,确保我市25个中选药品于12月30日起进入临床用药,让人民群众及时享受到改革红利,实现医保、医院、群众“三赢”。

    (五)惠民政策宣传深入人心。组建3支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小组分别在7个乡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医保政策宣传活动40余次,接待咨询群众3000余人,协调解决相关问题6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集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采用“线上+线下+活动”的多维立体方式,微信、微博转发2000余次,县政府网站和“大雅丹棱”微信公众号浏览量达数百次,张贴海报120张,播放宣传片19处,设置LED标语20处,悬挂横幅标语32处,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8场,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参保群众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

    (六)医保队伍建设强筋壮骨。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弘扬“丹心如初,和美大雅,事在人为,共襄齐乐”的丹棱精神,践行“标准、效能、法治、情怀”的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班子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通过举办“医保讲堂”等形式,提升全局干部综合能力,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扎实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满意度,形成各类规范性制度9个,实现以制度管人。

    二、机构设置

丹棱县医疗保障局为行政单位,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丹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0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14.5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0.49万元,增长29%。主要变动原因是成立医疗保障局原属于对困难群众的民政医疗救助部分划归医疗保障局,新增救助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51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8.73万元,占9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81万元,占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5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45万元,占17.8%;项目支出1245.09万元,占8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4.5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0.49万元,增长22.49%。主要变动原因是成立医疗保障局原属于对困难群众的民政医疗救助部分划归医疗保障局,新增救助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4.68万元,增长24.2%。主要变动原因是成立医疗保障局原属于对困难群众的民政医疗救助部分划归医疗保障局,新增救助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3万元,占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7万元,占15.1%;卫生健康(类)支出1099.89元,占75.4%;农林水(类)支出96.08万元,占6.6%;住房保障支出9.83万元,占0.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58.7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机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9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4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39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9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决算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9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2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人次较上年减少4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和药械采购调研,金额为840元;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抽查复查,金额为770元;眉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关于核实异地就医相关政策统一口径,金额为490元;东坡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交流学习基金管理日常工作,金额为49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5.8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丹棱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5万元,比2018年增加10.95万元,增长166.3%。主要原因是成立医疗保障局新增3名行政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丹棱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经办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丹棱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离休二乙医疗补助金项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干经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39006人,基金筹集9852.7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为6101.82万元,县级补助634.43万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844.81万元,利息收入33.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收入238.04万元。主要负责全县139112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项目立项按照《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眉府发﹝2017﹞75号)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保障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丹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信息化办公能力进一步增强;机构、队伍经办能力得到提升;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群众政策知晓率提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干经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离休二乙医疗补助金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完成医保系统信息化建设。

3.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我县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困难。

4.离休二乙医疗补助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2019年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资金。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干经费

    预算单位

    丹棱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万元

    执行数:

    1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6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证各项保险的正常运行以及宣传工作,力争政策知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保证各项保险的正常运行以及宣传工作,力争政策知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

    达到97%以上

    98%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职工医保参保人数

    完成13000人参保

    13711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系统正常运行率

    95%以上

    99%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范围

    全县

    全县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宣传等工作。

    明显提高

    已明显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80%以上

    8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

    预算单位

    丹棱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万元

    执行数: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它资金:

    中央补助资金323.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5.84万元。

    其它资金:

    中央补助资金323.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5.84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进一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我县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困难

    进一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我县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困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重点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率

    不低于30%

    不低于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80%以上

    8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

    预算单位

    丹棱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0万元

    执行数:

    4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0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

    达到97%以上

    97%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完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不低于去年

    不低于去年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

    不低于去年

    不低于去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有效缓解

    有效缓解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80%以上

    8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离休二乙医疗补助金

    预算单位

    丹棱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5万元

    执行数:

    4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5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2019年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资金。

    保障2019年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资金。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确保2020年全县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资金全面解决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费解决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离休干部医疗费用解决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费用负担

    全面解决

    全面解决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政策知晓率

    90%以上

    90%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丹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离休二乙医疗补助金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项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干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离休二乙医疗补助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3)。《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4)。《离休二乙医疗补助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干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尚未整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

    (项):指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2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的支出。

    2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 (项):指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丹棱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丹棱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综合股,下设两个事业单位,丹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丹棱县医疗保障综合事务站。

    (二) 机构职能。

    我局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配合上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等工作。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收费政策。监督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的执行,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5.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制度。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8.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1.职能转变。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县医疗保障局有行政编制4个,实有公务员2人;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有参公编制12个,实有参公人员11人;县医疗保障综合事务站有事业编制6个,实有事业人员6人(其中1人在丹橙果业公司任职);退休干部2人;临聘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19年丹棱县医疗保障局决算总收入151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14.54万元,决算总支出15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45万元,项目支出1245.09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年初预算编制科学,部门绩效目标制定要素完整、细化量化;预算执行实行动态调整,日常公用经费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在10%以内;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100%。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项目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困难群众个人缴费财政代缴、解决五类困难群体医疗保障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解决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财政兜底资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干经费,这5个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按要求及时公开,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39006人,基金筹集9852.7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为6101.82万元,县级补助634.43万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844.81万元,利息收入33.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收入238.04万元。主要负责全县139112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项目立项按照《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眉府发﹝2017﹞75号)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保障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5分。

    (二)存在问题。

    我局人员在编人员不足、有3名临聘人员,经费预算缺口大;随着医保机构改革和医保政策深化改革,工作量大,开支增加;医保信息化建设要求高,原有电脑严重老化需更新,办公设备破损需更换等,各项开支增加造成经费不足。

    (三)改进建议。

    附件2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干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干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用于丹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待遇享受、基金支付、档案管理等工作的后勤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宣传工作。

    2.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后勤保障,用于开展工作经费,购置办公设备,各项政策宣传经费,以及各项专项工作补助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证各项保险的正常运行以及宣传工作,力争政策知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依据县财政局印发的《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联系项目特点,结合信息系统数据、财务账表数据,认真进行自评分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按程序批复,我局年初预算项目资金为16万元,目前已财政已拨款16万元,拨付比例为100%。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运营,以及不定时的各项政策的宣传活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川财社﹝2017﹞144号),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会计核算规范,专款专用,设立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并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计划及时拨付到医保基金专户;项目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合规合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因后勤工作保障,我局全面完成市下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9006万人目标任务,参保率100%,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711人。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开展医疗救助5664人次。全面完成医保服务对象基础信息收集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有效地保障了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充分发挥医保职能职责作用,继续加大、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关注度,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与支持。重点宣讲政策的变化及新征收渠道,确保群众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另外进一步强化稽核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监管不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保障工作正规、有序进行。

    附件3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负责丹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待遇享受、基金支付、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指导各乡镇、社区、村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2.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39006人,基金筹集9852.7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为6101.82万元,县级补助634.43万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844.81万元,利息收入33.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收入238.04万元。主要负责全县139006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项目立项按照《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眉府发﹝2017﹞75号)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医保基金项目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项目。

    2.项目主要负责全县139006人的参保和特殊人群的参保及医保待遇享受。保障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依据县财政局印发的《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联系项目特点,结合信息系统数据、财务账表数据,认真进行自评分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医保基金项目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项目。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按程序批复,基金筹集9852.7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为6101.82万元,县级补助634.43万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844.81万元,利息收入33.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收入238.0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城乡居民基金资金计划。基金筹集9852.7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为6101.82万元,县级补助634.43万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844.81万元,利息收入33.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收入238.04万元。

    2.资金到位。基金筹集9852.7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为6101.82万元,县级补助634.43万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844.81万元,利息收入33.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收入238.04万元,上述资金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运营,负责全县139112人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和特殊群体的医保待遇,2019年基金支出总额8999.63万元,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川财社﹝2017﹞144号),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会计核算规范,专款专用,设立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并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计划及时拨付到医保基金专户;项目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合规合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参保缴费139006人,基金筹集9852.7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为6101.82万元,县级补助634.43万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844.81万元,利息收入33.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收入238.04万元。2019年,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总额16151.37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9974.18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金额8223.5万元;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县域内门诊报销105040人次,医疗总费用1537.82万元,基本医疗报销754.62万元,其中:普通门诊95820人次,医疗总费用649.69万元,基本医保报销271.26万元;Ⅰ类门诊28278人次,医疗总费用414.29万元,基本医疗报销211.83万元,Ⅱ类门诊942人次,医疗总费用473.84万元,基本医疗报销271.5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特殊疾病门诊报销3363人次,医疗费用总额52.85万元,县财政兜底21.51万元,个人自费5.27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有效地保障了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高了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协助税务做好征收工作,充分发挥医保职能职责作用,继续加大、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关注度,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与支持。重点宣讲政策的变化及新征收渠道,确保群众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另外进一步强化稽核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监管不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保障工作正规、有序进行。

    附件4

    离休二乙医疗补助金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年度资金总额45万元,主要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报销工作。项目立项按照《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棱县离休、二乙伤残军人医疗报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丹棱府办发﹝2000﹞29号)等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

    2.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项目资金用于对全县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全年享受的医疗费用实行门诊和住院费用定额包干,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低于包干定额的,全额补助个人。超过包干定额的,当年全部医疗费用,按正常规定如实报销。门诊住院费用包干定额:(一)离休人员,老红军按每年2600元;正师级离休干部按每人每年2200元;副师级离休干部按每人每年2000元;县团级离休干部按每人每年1800元;县团级以下离休干部按每人每年1600元。(二)二等乙级以上的革命伤残军人(年龄按足岁计算,以每年1月1日为准),45岁以下的按每人每年600元;45岁至60岁的按每人每年900元;60岁以上的按每人每年1200元。报销方法为在本县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全额和部分自费药品费用后,实报实销。

    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

    保证全县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项目资金合理合理使用、按实报销,确保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及时享受、正常发放。

    (二)产出指标设置及分析

    1、年度指标值设置

    按产出指标,将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项目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各指标年度指标值设置如下:(1)数量指标全年目标确保2019年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资金全面解决100%;(2)质量指标全年目标为离休干部医疗费解决100%,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解决80%;(3)时效指标确保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资金报销按办理流程节点及时报销率达100%;(4)成本指标为2020年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资金报销不超过年度资金总额45万。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丹棱县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报销135人次,医疗资金实现全面解决100%,完成数量指标;离休干部报销79人次,报销费用22.52万元,实现医疗费解决100%,二乙伤残军人医疗报销56人次,报销费用12.54万元,实现医疗费用解决80%,完成质量指标;离休干部、二乙军人医疗费用报销均按办理流程实现及时报销,时效率100%,完成时效指标;成本指标上,离休干部、二乙军人医疗费用报销35.06万元,占年度资金总额的76.23%,未超支。

    2019年全年,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资金实现全面解决100%;离休干部医疗费解决100%,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解决80%;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资金报销按办理流程节点及时报销率达100%;离休干部、二乙军人医疗费用报销35.06万元,达到年度成本指标45万元的76.23%,均能完成各项产出指标。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规范资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每月及时申请预算资金,按标准及时拨付。加强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保证全县离休人员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二是加强对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发动各定点医院为离休、二乙人员就医提供方便。

    三是继续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业务经办中利用窗口对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医疗资金报销政策耐心解答,积极宣传,利用各类APP、政务平台、网址等媒介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加大政策知晓率。

    附件5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项目

    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负责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工作;2:重点救助对象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眉山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切实帮助我县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困难,并对符合条件的患病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证各项保险的正常运行以及宣传工作,力争政策知晓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依据县财政局印发的《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联系项目特点,结合信息系统数据、财务账表数据,认真进行自评分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按程序批复,我局年初预算项目资金为10万元,目前已财政已拨款10万元,拨付比例为100%。全年补助资金共计439.3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23.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15.8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患病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川财社﹝2017﹞144号),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会计核算规范,专款专用,设立财政专户,单独记账、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按计划及时拨付到财政专户;项目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合规合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贫困城乡居民全年累计人次为18949人,其中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末人数为12818人,住院救助人次数2621人,门诊救助人次数3510人。2019年支出4816239.06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756530元,住院救助支出1937275.66元,门诊救助支出122433.4元。重点救助对象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7.46%。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有效地保障了患病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高了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重点救助对象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7.46%。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经办能力不足。目前基层工作人员少,流动性大,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险服务需求,形成了经办能力与工作目标要求不适应的矛盾。

    2.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完善。目前系统时好时坏,仍有部分功能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需进一步优化。

    (三)相关建议。

    1.加强乡镇村干部的业务及医保政策培训,使乡镇村干部人人懂政策,切实为群众办好事、服好务。

    2.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严控个人账户资金挤占、挪用。

    3.加强基层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