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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87920708/dlxbgs/2023-009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0-24
发布机构: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丹棱府规〔2023〕9号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丹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丹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批准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丹棱县原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丹棱府发〔2020〕70号)同时废止。

二、在2023年11月1日之前已实施的征地项目按原征收农用地区片地价等别和标准执行,在2023年11月1日及之后开始实施的征地项目按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等别和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6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后,各乡镇要做好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妥善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丹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丹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区片

编号

实施范围

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比例(百分比)

乡镇

行政村

齐乐镇

白塔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东升社区、观音社区、龙滩社区、狮子社区、新桥社区、大林村、青龙村、石河村

40000

30:70

齐乐镇、仁美镇、顺龙乡、杨场镇、张场镇

石桥社区、中隆社区、红石村、黄金村、龙鹄村、梅湾村、宿场村;里仁社区、双桥社区、高河村、光明村、桂香村、金藏村、罗沟村、五龙村、雄义村、中山村;柏木村、官厅村、青云村、幸福村;何场社区、金牛社区、曾坝村、大兴村、凤凰村、古井村、金龙村、朱沟村;锁江社区、大田坎村、峨山村、河湾村、金峡村、廖店村、岐山村、三合村、万年村、文武村

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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