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87920708/dlxrmzf/2025-008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5-12-22 |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丹棱府公〔2025〕24号 | ||
丹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丹棱县大探1井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探1井工程建设用地。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1034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11月26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探1井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1034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顺龙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顺龙乡人民政府、幸福村、幸福村5组公示栏张贴,并在丹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s://www.scdl.gov.cn/)。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30日。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探1井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1034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探1井工程建设用地的批
复》(川府土〔2025〕1034号)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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