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87920708/dlxrmzf/2025-008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5-12-17 |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丹棱府人〔2025〕13号 | ||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何维、黎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2025年12月12日,丹棱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何维同志为丹棱县公安局齐乐派出所所长;
李 波同志为丹棱县公安局杨场派出所所长;
彭 宇同志为丹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免去:
黎徐同志丹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何维同志丹棱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波、陈昭洋2名同志原职务因机构变更自然免除。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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