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dlxbgs/2025-000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5-01-08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府通〔2023〕1号 |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丹棱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通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丹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丹棱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丹棱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齐乐镇狮子社区1组0.2660公顷,其中农用地0.0279公顷,建设用地0.2381公顷;狮子社区2组1.0297公顷,其中农用地0.9905公顷,建设用地0.0392公顷;龙滩社区6组3.1176公顷,其中农用地2.4913公顷,建设用地0.6263公顷;白塔社区2组0.000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9公顷;青龙村3组1.9152公顷,其中农用地1.7739公顷,建设用地0.1413公顷。面积共计6.3294公顷,其中农用地5.2845公顷,建设用地1.0449公顷。
三、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用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丹棱县人民政府将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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