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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87920708/dlxbgs/2024-001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2-07
发布机构: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丹棱府通〔2024〕1号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临街店铺“1·24”特大火灾事故和河南南阳市英才学校“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按照全国集中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等形成的多产权或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礼堂、会场、体育场馆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和仓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与冷库或仓库的防火分隔不完善,冷库和仓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缺少防火分隔

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或仓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2.人员密集场所与冷库或仓库防火分隔不完善。

3.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防火分隔。

重点场所经营主体要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否则将依法依规采取处罚、停业整顿等措施,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45。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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