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dlxbgs/2023-008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3-09-11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府通〔2023〕9号 |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丹棱县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开展“勿忘九一八”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为纪念“九一八”事变92周年,勿忘国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现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在丹棱县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信号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鸣一长音,持续3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熟悉和识别防空警报信号,并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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