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  策 -> 县政府文件 -> 正文
索引号: 1487920708/dlxbgs/2020-009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3-26
发布机构: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丹棱府发〔2020〕14号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丹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要求,现将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二、普查安排

此次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0月):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

(二)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普查员开展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2月):普查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丹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乡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组建普查队伍。县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经培训合格后参与普查工作。对招聘人员要及时支付工资报酬,对借调人员要保留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并保证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文件要求,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要充分考虑普查任务,根据普查对象数量和工作难易程度保障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四)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强化质量管控。要严格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开展工作。要压实普查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严格实行质量控制。要加强普查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或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六)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宣传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作用,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要深入报道人口普查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传递人口普查正能量,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丹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丹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附件1

丹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黄秀航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荣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李利均 四川丹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饶正大 齐乐镇镇长

张开强 仁美镇镇长

谭宇琨 杨场镇镇长

丁圆胜 张场镇镇长

万节 顺龙乡乡长

代贵兵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余友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成刚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徐超县目标绩效服务中心主任

宋伟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鲁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兵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余跃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罗碧霞县民政局局长

易玉琴县财政局局长

罗朝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毅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谌德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叶晓梅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光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陈光烨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兰文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泽敏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述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彭建华县统计局局长

胡崇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张勇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徐星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蛟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科长

朱锋县武警中队政治指导员

李旭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丹棱县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彭建华兼任。

领导小组在普查任务完成后撤销。

附件2

丹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县级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县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普查工作的讲话。

县委宣传部负责普查的宣传工作,包括网上网下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统筹安排;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负责人口普查相关舆情的监测和处理,协调互联网有关宣传。

县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我县少数民族乡镇、村的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普查中涉台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县目标绩效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普查目标绩效管理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三大电信运营商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协调在校学生信息提供及普查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在丹高校配合做好在校学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提供死亡人口火化相关行政记录。

县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及监督普查经费使用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物业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县内中国人民解放军离退休人员的普查、汇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对县内消防救援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普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县管集中住宅区的普查登记工作及公务用车保障。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医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城管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对县内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普查、汇总。

县武警中队负责对县内武装警察部队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普查、汇总。

县供电公司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居民用电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提供调查期间居民用电量等相关记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