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监督管理,确保报废更新补贴真实性,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拉动效应,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我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县境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我局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0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40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发〔2024〕13号)、《丹棱县农业农村局丹棱县财政局丹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关于印发<丹棱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批,确定以下享受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人员名单,现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向我局反映。
电话:胡怀龙 13880572940。
公示期: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