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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六项举措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2-04-07 09:24 【字号:  

自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胜利后,丹棱县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党建对乡村振兴的引领和保障作用,通过深入实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立足部门工作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任务,在持续巩固医保扶贫工作成果基础上,不断夯实基本保障制度基础,完善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政策,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精准对接、整体提升。

医疗保障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共衔接。牵头制定《丹棱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严格抓好政策落地落实。先后向全县各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县域内脱贫户发放《关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调整告知书》《致参保人员的一封信》等政策宣传资料,做好过渡期政策宣传,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制度可持续。

优化调整资助参保政策。全面落实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严格抓好倾斜政策衔接落实。2021年由县财政出资为脱贫人口全额代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稳步实施脱贫人口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对已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同时,及时做好医保扶贫项目公开公示。

完善脱贫人口待遇保障。2021年继续实行对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脱贫人口,待遇报销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卡一窗一站”式服务,即时结算,有效减少贫困群众跑腿垫资。2021年全年,脱贫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持续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对已稳定脱贫人口,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脱贫攻坚期内医疗费用财政兜底等超常规措施安排,转为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推动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两病保障”简化程序优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做深做实“两病”及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工作。为方便农村困难群众办理登记,将“两病”审核认定下沉基层卫生院,实行“一站式”受理,部署基层卫生院每月定期提供新增规范化管理名单,及时纳入登记服务,确保我县“两病”筛查、登记“一个不少”,待遇享受“一个不漏”。2021年全年新增登记Ⅰ级高血压5183人,Ⅱ级高血压692人,糖尿病1112人,全县享受家庭医生服务1.2万人次。新增医保报销慢病病种10个,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扩大至40个。

惠民政策宣传全覆盖。纵深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办事窗口由办公楼搬到群众身边,成立流动的医保便民服务站,变被动服务、传统服务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暖心服务,助推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可及性延展。针对贫困群众在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享受、异地就医备案等方面的常见性疑问,分类制作办事指南和告知清单进行发放,有效解决群众“记不住”“反复跑腿”等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向群众发放政策宣传资料5万余份,同时录制音频资料《致参保群众的一封信》,利用村村响进行巡回播放,确保脱贫人口对医保惠民政策“应知尽知”、政策“应享尽享”。

建立因病致贫返贫机制。依托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落实专人,积极做好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及时按政策规定要求推送监测人员信息,确保将符合人员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有效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截至目前,已向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推送监测信息1361条。

(拟稿:徐梦瑶)